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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常理牵出系列案

这次骗取保险金并不是张某松的一时糊涂,而是屡次得手后的变本加厉,不惜以他人生命为代价。


宣城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高军告诉记者,该院在办理张某松故意杀人罪一案时,发现其在宣州区人民法院以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多次起诉,很可能存在民事虚假诉讼,于是将相关线索交给宣州区人民检察院调查核实。


“我们注意到在3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3辆受损货车均未购买车损险。张某松为他人维修汽车,还保证修好却不收费,这显然不符合常理。”高军说。


随着调查的深入,更多真相浮出水面。为了骗取保险金,张某松与邓某红、徐某、王某信等8人合谋串通,隐瞒交通事故真相,伪造事故发生现场,编造虚假的事故经过,并使交警部门作出错误的事故责任认定。同时,张志松还伪造了《车辆挂靠协议》、货车转让协议、收条等证据,以此取得诉讼主体资格,提起民事诉讼,骗取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非法谋取保险公司的赔偿款。


记者梳理判决书发现,3起骗保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手段相似。


第一起是邓某红驾驶货车追尾了徐某的货车,但由于邓某红的车没有购买车损险,两人伪造了交通事故现场报警。张某松在明知的情况下,仍伙同二人骗取保险金。


据证人证言和被告人供述,张某松与邓某红签订假的车辆转让协议,获取诉讼资格。之后保险公司定损两万元,但张某松坚持要求更换全部配件,最后以定损价格过低为由拒绝定损并委托鉴定后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赔偿7万多元。


之后,还有多人发生了交通事故,由于没有购买车损险也故技重施,伙同张某松等人伪造交通事故现场报假警。张某松通过制作虚假车辆挂靠协议,获取诉讼资格,同样通过起诉获得超过保险公司定损额的保险理赔金。


发现“案中案”后,宣州区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于2019年4月26日裁定撤销了涉案的生效民事判决。同时,张某松由于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缓并处罚金五万元,王某信等8人因保险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到二年不等,均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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