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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与法官之间的战役|法学教授指控梧州中院法官造谣

时间:2021-01-31     作者:百度世间趣活自媒体 澎湃【转载】

近日,梧州法院的一篇宣传文章《谢康“鸡蛋里挑骨头“的扫黑先锋》引起法学教授徐昕的强烈不满。

在那篇宣传法官事迹的文章中,有一段牵扯到被告人辩护律师的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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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康在主办一件非法采矿案件中,被告人亲属从京城请来某高校法学教授出任辩护律师。为了帮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该律师多次向谢康暗示利诱,还通过不明渠道获取他的手机号码,拨打手机许诺可以私下“交流”,可以投入其门下攻读研究生。谢康严正拒绝后,该律师便以申请回避、申请证人出庭、申请重新鉴定等种种理由,要谢康遵循其意图审理案件,还利用个人社会影响力,分别向梧州市委政法委、梧州市检察院以及梧州市中院多名院领导寄送材料,以期向谢康施加压力。谢康法官将情况及时向中院纪检监察部门汇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最后依法维持一审法院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可能是为了减少舆情风险,该篇文章对涉事律师的身份进行了模糊化处理,并没有点出该名律师到底是谁。

但还是让徐昕教授勃然大怒,“梧州中院发布不实信息,谢康造谣污蔑,损害本人徐昕的人格权,强烈谴责,并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当然,徐昕教授的愤怒并不是无缘无故的,因为那篇文章出台之后,多家自媒体跟进做起了文章,“京城法学教授利诱法官”一时之间,成为法界舆论的热词。

很多人根据文章提供的信息,已经开始有了定论,将猜测对象指向了徐昕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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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真相到底如何,我们都不是案件当事人,不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自然也无从判断。

不过,我们可以依据自己的常识进行合理推测。

从有利于法官的一方看,梧州中院的那篇文章只是宣传,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之后,对法官而言,宣传说实话只能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

如果事情没有发生,只是为了突出自己的光辉事迹,至于通过贬低他人来抬高自己吗?冒着被涉事律师起诉的风险,去造这种谣言,对法官来说真的合算吗?

从有利于徐昕教授的一方看,如果没有足够的底气证明自己没有做这件事,既然对方的文章里根本没有提是哪位教授律师,自然也就没有必要搭理对方,又何必跳出来自己承认自己就是文章里提到的律师?

所以,孰是孰非,现在仍无法准确判断。

只是,这场围绕一篇文章展开的攻伐真的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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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已经有不少人开始站队,有的甚至因此来彻底否定某一类群体的正面价值及存在的必要。

在我看来,这大可不必。

同为法律人,法学教授、律师、司法工作人员都在我国法治事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都有其独特价值和意义。

即便立场不同,他们也不应为你死我活的敌人。

在法庭之上,刑事案件被告人辩护律师与公诉人为攻辩双方,“战役”由他们打响。在举证、质证中,还原案件事实,在质疑辩论中,阐明彼此的观点,所谓理越辩越明,这场法庭攻防战,为的是让案件得到公正审理。

审判长是审判活动的主导者,他和审判人员根据证据与法律,最终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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