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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未按时为委托人代缴预交受理费,广东惠州市罗利明律师被处分。时间:2021-02-19 全国律协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律师协会维权典型案例及惩戒典型案例。据全国律协副会长、新闻发言人蒋敏通报,广东省惠州市律师协会因罗利明律师代理不尽责、违规收费,给予其中止会员权利四个月的处分。 蒋敏通报,2019年1月2日,广东省惠州市律师协会接到投诉,反映广东方正联合律师事务所罗利明律师违规执业。经惠州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罗利明律师确有通过其私人账户收取委托人费用,未按时为委托人代缴案件预交受理费用,导致案件被法院按撤回起诉处理的违规行为。2020年4月16日,惠州市律师协会给予罗利明律师中止会员权利四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