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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红亮:《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法律职业的未来》读后感

时间:2021-02-27     【转载】   来自:徐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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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学家拉伦茨说过:“法律解释者都期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又何止是法律解释者如此,现实中的我们这些法律人,难道不一样如此?

一、事多钱少的矛盾

作者在书中论断:“未来10年间,我相信事多钱少的难题将成为法律服务的根本矛盾。这将不可逆转地改变律师工作的方式”。从作者第一次发表这一观点(2015年9月)到现在,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预言的真实可靠性。其另外提出“世界上最大的100家律所的业务很大程度上来自世界上最大的1000家企业。如果法务总监们更加苛刻,他们就应该尽其所能来重塑这一阶层的律所,进而改造整个法律市场”。

今天,我们已经看到:因为经济不景气,加上全球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削减公司内部法律团队的规模;与此同时,企业也在极力削减外部律所的费用,所谓的压价。对任何一个企业而言,市场是他们主动去追求适应的,而法律服务或者说法律风险控制则是不得已“备选项”,这一规律适用每一个企业。像开车要系安全带一样,为什么交通管理法规要求驾驶员必须系安全带、为什么要三番五次的提醒、警告,甚至对违反规定者拍照、罚款?这说明人们潜意识中排斥这种约束,更喜欢体现驾驶的乐趣和刺激,为了安全才不得不系安全带。

法律服务也是如此,根本不是企业积极、主动的积极选项,而是企业被动的选择,为了避免风险、解决纠纷才投入法律风险防控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面临生存压力,可供消减法律服务便不难理解。试问:哪一个企业去压缩销售渠道、推广渠道呢?显然不会。事实上,律师事务所也不例外,面临经济压力的律师事务所一般不愿意辞退有业务创收能力的律师。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法律服务市场面临“钱少”的现实挑战。

事多的例子不必多说,到北京朝阳法院、海淀法院等门口看一下,再看一下一个法官要办多少个案件,便对为什么说事多会有更直观的了解。无论是纠纷的数量,还是交易的安全性防控,都在急速的增长,而这种增长,在经济下行情况下尤其明显。拿刑事业务律师而言,多少个律师为了抢一个看守所会见的号(而且是提前好多天)凌晨盯着手机屏幕,这说明一个问题,案多事多。

《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一书将“事多钱少”归纳为“变革的三重驱动力”之一,对此,我完全赞同。事实上,这种现象的存在也为其他两股驱动力(准入放宽和技术)提供了现实的生存“土壤”。

二、技术改变未来

技术改变未来,《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一书提出“随着消费者逐步接受新技术,他们常常很快就转向基于新技术的服务,而服务提供商认识到新技术的潜力时往往为时已晚。除非他们是新技术的早期采用者,否则他们再也不能收复失地了”。用作者的话来讲,未来的技术可能“把法律服务商搅的天翻地覆”。

我们都经历过、看到过:上中学时使用的CD播放机,最终被MP3“一扫天下”,而现在的MP3又如何呢?柯达的胶卷,去了哪里?我时常见到火车站出口拿着“旅馆、住宿”小牌子的拉客者,她们似乎不顾携程、艺龙那一套,只是发现住店的人少了。技术已经改变了当下,也正在改变未来。法律服务市场在变化,既有一批优秀法律人的主动选择,也有技术变革之下法律人的被动适应。

用书中作者的观点,即将被技术变革直接冲击的是现在普遍存在的计时收费法律服务方法,这里说明一下,这种服务方式在中国市场的接受程度并不高,但在英美国家相当普遍。法律技术的变革让更多的工作可以互联网上实现,程式化的法律服务如合同模板提供、机器人在线咨询等可能由更低成本甚至免费的线上法律服务方式所替代,而更多常规法律服务需求往往会选择这种法律服务方式。

当然,作者提出的对顶级诉讼律师的策略、战术和法庭辩论,很能够预见的时间内,技术仍然无法替代,甚至技术无法“接近”这种高超的法律服务领域。对从事的刑事辩护工作的律师而言,还有一项工作——阅卷,我说的阅卷不是《刑事诉讼法》所指的阅卷(复制案卷),而是复制案卷之后的研究案卷。刑事辩护的成功与失败、有效与无效,有至少三分之二取决于律师的阅卷是否认真细致。当侦查机关的取证工作无法完全技术化,仍然是由公安人员进行讯问、取证并运用侦查策略,就不要指望刑事律师的阅卷可以通过技术解决。换言之,任何使用“绚丽”软件企图取代人工研究刑事案卷的想法,都有偷懒的潜在动机。

也恰恰是因为上述原因,我对《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中的部分观点持怀疑态度。

三、律所的未来

《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一书认为那种“金字塔结构(即合伙人位于顶端而初级律师在底部承担例工作)的这种律所模式长期看会失败”,如果不能替代性处理策略,一些律所无法维持下去,特别是小律所。

能够适用技术变革的往往是大型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服务机构,因为只有这样的法律服务机构才有能力在技术上投入并跟进新技术,小型律所则很难。其实,越小型的律师所合伙人之间越是容易产生分歧,而大型律师事务所之所以大,是因为其有着健全的决策机制和成熟的分歧处理和应对机制,这个尤其重要。眼下无论是汤森路透的律所管理系统,还是国内阿尔法智能法律操作系统,都是国内大所在应用并实践,我们德衡律师集团便是先行者之一。

作者提出“律师事务所的巅峰时期在2006年的前后,一些精英律所和有创业精神的律所还会继续发展到更好的阶段,但是很多律所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了,除非他们能锐意改革”。对律师所来讲,合伙人特别是新晋升的合伙人如果不是仅仅关注律所的利润和分红,而更多的关注律师所的长远发展,这样的律师所不是黄金时代已经过去,而是还没有到来。书中将律师所的领导层与四大会计行的领导进行对比分析,然而似乎忽略一个问题:如果以成功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和前进中的律师事务所相比,难免得到的结论值得怀疑。

如果回到中国的现实状况来考虑,我们的律师制度有40多年的历史,改革开放释放了巨大的时代红利;当下又有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中国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在进行时,作为法律人我们投身其中、参与其中、锐意进取,相信律师行业的黄金时代不在昨天,而在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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