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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耕耘律师事务所钟太宣律师受行业“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处分

时间:2021-11-08     【转载】   来自:福建省律师协会

根据《福建省律师协会会员诚信信息披露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福建耕耘律师事务所钟太宣律师被福州市律师协会处以“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的行业处分信息披露如下:

钟太宣,男,福建耕耘律师事务所(原福建名闻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501200110103534。

经福州市律师协会立案查明,认定2019年7月8日,钟太宣在福建名闻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律师事务所指派代理了方某某房屋征收安置补偿纠纷一案。同日, 钟太宣使用个人账户向方某某收取律师服务费3万元,并向方某某开具收条一张。2019年12月26日,钟太宣变更执业机构至福建耕耘律师事务所。2021年6月21日,钟太宣将收取的3万元律师服务费汇入福建名闻律师事务所账户,福建名闻律师事务所于当日开具了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钟太宣在执业期间使用个人账户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3万元,并且未在5个工作日内上交律师事务所,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惩戒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之规定,构成违规收费行为,且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福州市司法局于2021年7月28日作出榕司罚决〔2021〕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钟太宣律师作出停止执业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2021年8月29日,福州市律师协会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项、《福州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试行)》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被调查会员钟太宣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的纪律处分。

 

福建省律师协会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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