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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罗健平律师受行业“取消会员资格”纪律处分

时间:2021-11-17     【转载】   来自:福建省律师协会

根据《福建省律师协会会员诚信信息披露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原福建秦剑盛律师事务所罗健平律师被福建省律师协会予以“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处分信息披露如下:
  罗健平,男,原福建秦剑律师事务所,原律师执业证书号:13502200910285473。
  经查明:2019年9月20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闽0203刑初552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罗健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00万元。罗健平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6日作出(2019)闽02刑终676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18年11月12日起至2032年11月11日止)。2020年9月30日,福建省司法厅作出闽司罚决字〔202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吊销当事人罗健平的律师执业证书。
  以上事实有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9)闽0203刑初552号《刑事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 闽02刑终676号《刑事裁定书》、当事人询问笔录、福建省司法厅闽司罚决字〔202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予以证实。
  本会认为,当事人罗健平因犯诈骗罪受刑事处罚且已被福建省司法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之规定,于2020年11月10日作出决定,给予当事人罗健平取消会员资格处分。




福建省律师协会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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