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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院:“青岛琴海艺术品”案被害人信息确认公告时间:2022-04-07 张勇等人犯诈骗罪一案(平台公司为青岛琴海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琴海”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就生效的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0)浙01执914号。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及时有效清退涉案款物的准备,现依法对相关信息进行告示,被害人可线上查询,并确认涉案邮票领取方式和邮寄地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查询、确认对象 “青岛琴海”案被害人。 二、信息查询、确认时间 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22日。 三、信息查询、确认方式 为提高效率,减少被害人路途奔波,避免人员聚集形成疫情风险,本次信息查询在“杭州中院”微信公众号“涉众案件管理平台”上进行确认。 四、信息查询、确认内容 被害人可线上查询姓名、居民身份号码、受损金额、手机号码等信息;确认涉案邮票领取方式、收件人等信息。 特别提醒 1.综合考虑疫情防控、节约被害人成本等因素,本次涉案邮票清退原则上以EMS邮寄的方式送达。确因特殊原因需现场领取的,可拨打专线电话进行预约登记。法院将根据预约人数、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领取时间。 2.邮寄送达所产生的费用由收件人自行承担。因邮寄所产生的纠纷与法院无关,应由相关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 3.依据生效刑事判决,涉案邮票按以下顺序清退:第一顺位为司法鉴定意见书所附“亏损账户留存邮票明细”表所列被害人;第二顺位为司法鉴定意见书所附的“其他人员账户留存邮票明细”表所列(被害人、参与共同诈骗人员之外)人员。第二顺位较第一顺位在清退时间上存在延后。 4.被害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被害人提供验证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5.告示期间如有疑问,可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专线电话:0571-87393350。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