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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世全律师私收17万未转入律所账户被处分!时间:2022-04-12 根据《福建省律师协会会员诚信信息披露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福建原宗律师事务所何世全律师被福州市律师协会处以“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处分信息披露如下: 何世全,男,福建原宗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501198710598207。 经福州市律师协会立案查明,认定2019年何世全在担任叶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的辩护人时,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收取投诉人向其支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其他费用共17万元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存入福建原宗律师事务所银行账户,福建原宗律师事务所亦未向委托人开具律师服务费用合法票据。何世全存在违规收费、不向委托人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的违规行为,且金额巨大、情节严重。 2022年1月20日,福州市律师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惩戒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 (试行) 》第二十七条第(三)(五)项、第九十一条三款之规定,给予被调查会员何世全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纪律处分。
福建省律师协会 2022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