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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李炬律师受行业“取消会员资格”处分时间:2022-07-18 根据《福建省律师协会会员诚信信息披露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李炬被福建省律师协会予以“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处分信息披露如下: 李炬,男,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书号:13502201220505734。 经查明: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28日作出(2021)闽0205刑初412号《刑事判决书》,认为李炬利用其兄长职权为他人承揽工程并收取感谢费共计人民币2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李炬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现判决已生效。2022年5月9日,福建省司法厅作出闽司罚决字〔202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吊销当事人李炬的律师执业证书。 以上事实有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2021)闽0205刑初412号《刑事判决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福建省司法厅闽司罚决字〔202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予以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本会认为,当事人李炬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且已被福建省司法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之规定,于2022年6月7日作出决定,给予当事人李炬取消会员资格处分。
福建省律师协会 2022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