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谨中谨律师事务所受行业“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处分时间:2022-08-17 根据《福建省律师协会会员诚信信息披露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福建谨中谨律师事务所被南平市律师协会处以“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处分信息披露如下: 福建谨中谨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福建省武夷山市百花路141号- 1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350000MD0211235X。 经南平市律师协会立案查明,认定福建谨中谨律师事务所自2019 年10月至2021年10月间,委托代理的部分案件收费未及时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给委托人,2021年10月经税务稽查发现问题后,当月一次性补开发票50 余万元;同时未统一保管委托代理合同,业务档 案管理混乱,在调查期间无法提供所涉相关案件委托代理合同原件;此外,在委托代理周某某、钟某某、郭某某三起工伤案件中,违规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方式,案发后福建谨中谨律师事务所分别与该三起工伤案件当事人达成解除委托关系,并进行退费处理。2022年6月9日,南平市司法局作出南司罚决〔2022〕1号《南平市司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福建谨中谨律师事务所停业整顿六个月、并处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7月5日,南平市律师协会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被调查会员福建谨中谨律师事务所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