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林天明律师受行业“取消会员资格”处分时间:2023-01-05 根据《福建省律师协会会员诚信信息披露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天明被福建省律师协会予以“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处分信息披露如下: 林天明,男,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书号:13501199910941827。 经查明:福建省东山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6日作出(2021)闽0626刑初135号刑事判决书,认为林天明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案发时血液酒精浓度达200mg/100ml以上,依法应从重处罚,但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预缴罚金,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决林天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林天明不服判决,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31 日作出(2022)闽06刑终152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2年9月22日,福建省司法厅作出闽司罚决字〔202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吊销当事人林天明的律师执业证书。 本会认为,当事人林天明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且已被福建省司法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之规定,于2022年10月13日作出决定,给予当事人林天明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