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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杨杨律师因危险驾驶罪被“取消会员资格”

时间:2023-08-18     【转载】   来自:福建律协

  根据《福建省律师协会会员诚信信息披露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杨被福建省律师协会予以“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处分信息披露如下:


  杨杨,男,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书号:13501201710640527。


  经查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13日 作出(2020)闽0102刑初328号刑事判决,认为杨杨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杨杨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28日作出(2022)闽01刑终700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已生效。2023年5月19日,福建省司法厅作出闽司罚决字〔202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吊销当事人杨杨的律师执业证书。 

    

  本会认为,当事人杨杨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且已被福建省司法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之规定,于2023年7月7日作出决定,给予当事人杨杨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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