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24)辽02民终1702号上诉人(原审原告):xxx,男,1940年8月3日生,汉族,住辽宁省庄河市。委托诉讼代理人:xx,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xx(xxx女儿),女,1965年2月11日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开发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庄河市xx村民委员会,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委托诉讼代理人:xx,辽宁旭方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xxx因与被上诉人庄河市xx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不服庄河市人民法院(2023)辽0283民初513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