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律师协会会员诚信信息披露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杨被福建省律师协会予以“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处分信息披露如下: 杨杨,男,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书号:13501201710640527。 经查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13日 作出(2020)闽0102刑初328号刑事判决,认为杨杨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杨杨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28日作出(2022)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