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被告人通过远程系统参加庭审。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绩效考评中生态可持续发展工作重点,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近日,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对10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庭审并当庭宣判,11名被告人分别领刑拘役一个月到三个月不等,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渔政部门代表、部分河长和群众代表旁听庭审。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8年始,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系广西境内内陆水域禁渔期。11名被告人分别在2020年4月至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