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律师协会会员诚信信息披露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福建迅维律师事务所被福州市律师协会处以“公开谴责”的行业处分信息披露如下: 福建迅维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工业路360号(原怡园路东侧)中央第五街2#楼24层 29、30商务金融(含办公),执业许可证号:31350000MD0081485F。 经福州市律师协会立案查明:1.福建迅维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1月收取投诉人周某支付的律师服务费30000元后,未向其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构成违规收费行为;2.迅维所杨某、阮某某二人并非执业律师,但均以迅维所律师的名义接